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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與名譽權之衝突與調和 : 從憲法與刑法出發
~
劉傳璟
言論自由與名譽權之衝突與調和 : 從憲法與刑法出發
紀錄類型:
書目-語言資料,印刷品 : 單行本
副題名:
從憲法與刑法出發
作者:
劉傳璟,
其他團體作者:
國立高雄大學
出版地:
[高雄市]
出版者:
撰者;
出版年:
2008[民97]
面頁冊數:
202面圖,表 : 30公分;
標題:
言論自由
電子資源:
http://handle.ncl.edu.tw/11296/ndltd/65185535584421602287
附註:
指導教授:黃常仁、詹鎮榮
附註:
參考書目:面175-188
其他題名:
從憲法與刑法出發
摘要註:
言論自由與名譽權之衝突與調和,不僅是憲法層次的問題,更是妨害名譽罪的規範核心。本論文之最終目的雖然在於妨害名譽罪的解釋與適用,但由於妨害名譽罪必須接受合憲性審查,故憲法上如何處理這個問題,就成為一個不可或缺的認知前提。因此,本文從抽象到具體,從憲法到刑法,探討如何處理「言論自由與名譽權之衝突與調和」。在憲法層次,首先必須界定言論自由與名譽權之保護範圍,這部分是所有問題的開端。其次,探討憲法上如何解決基本權之衝突,最後得出解決的依據為「比例原則」。比例原則亦是審查妨害名譽罪最重要之部分,因此,必須探究比例原則之內涵及其作用上之極限。以比例原則審查妨害名譽罪,應分別審查「行為規範」與「制裁規範」,因為兩者限制的基本權不同。在比例原則的審查中,必須注意其蘊含兩項要求,即「禁止限制過度」與「禁止保護不足」之要求,這兩項要求共同形成妨害名譽罪之界限與方向。對於妨害名譽罪的審查,本文分成兩部分,首先依序以比例原則下的四個子原則審查,但這一部分還不涉及對於妨害名譽罪條文的實質解釋。第二部分則進入妨害名譽罪的實質探討,本文在此除了依據傳統的解釋方法外,亦重視「憲法取向的解釋」。對於妨害名譽罪的解釋,本文力求兼顧言論自由與名譽權兩者,注重成立要件與不罰事由之解釋與操作,以及在立法結構中,如何盡可能地明確化,並且適用到各種不同的情況。本文也在適當之處,加入相對應的刑事判決,以瞭解在現有的理論架構中,學界與實務之間的認知差異在何處。 none
言論自由與名譽權之衝突與調和 : 從憲法與刑法出發
劉, 傳璟
言論自由與名譽權之衝突與調和
: 從憲法與刑法出發 / 劉傳璟撰 - [高雄市] : 撰者, 2008[民97]. - 202面 ; 圖,表 ; 30公分.
指導教授:黃常仁、詹鎮榮參考書目:面175-188.
言論自由
言論自由與名譽權之衝突與調和 : 從憲法與刑法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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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教授:黃常仁、詹鎮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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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面175-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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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論文--國立高雄大學政治法律學系碩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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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與名譽權之衝突與調和,不僅是憲法層次的問題,更是妨害名譽罪的規範核心。本論文之最終目的雖然在於妨害名譽罪的解釋與適用,但由於妨害名譽罪必須接受合憲性審查,故憲法上如何處理這個問題,就成為一個不可或缺的認知前提。因此,本文從抽象到具體,從憲法到刑法,探討如何處理「言論自由與名譽權之衝突與調和」。在憲法層次,首先必須界定言論自由與名譽權之保護範圍,這部分是所有問題的開端。其次,探討憲法上如何解決基本權之衝突,最後得出解決的依據為「比例原則」。比例原則亦是審查妨害名譽罪最重要之部分,因此,必須探究比例原則之內涵及其作用上之極限。以比例原則審查妨害名譽罪,應分別審查「行為規範」與「制裁規範」,因為兩者限制的基本權不同。在比例原則的審查中,必須注意其蘊含兩項要求,即「禁止限制過度」與「禁止保護不足」之要求,這兩項要求共同形成妨害名譽罪之界限與方向。對於妨害名譽罪的審查,本文分成兩部分,首先依序以比例原則下的四個子原則審查,但這一部分還不涉及對於妨害名譽罪條文的實質解釋。第二部分則進入妨害名譽罪的實質探討,本文在此除了依據傳統的解釋方法外,亦重視「憲法取向的解釋」。對於妨害名譽罪的解釋,本文力求兼顧言論自由與名譽權兩者,注重成立要件與不罰事由之解釋與操作,以及在立法結構中,如何盡可能地明確化,並且適用到各種不同的情況。本文也在適當之處,加入相對應的刑事判決,以瞭解在現有的理論架構中,學界與實務之間的認知差異在何處。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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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憲法與刑法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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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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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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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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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權之衝突與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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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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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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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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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第五○九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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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訂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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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論文
008M/0019 382101 7221 2008
一般使用(Norm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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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碩士論文區(二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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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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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使用(Norm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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