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註: |
我國企業界為吸引或留任優秀人才為公司服務,採用各種員工獎酬制度,如員工分紅、員工分紅入股、員工持股信託、員工認股選擇權、員工新股認購權及員工庫藏股等制度。我國早期漸次引入員工分紅、入股,員工分紅入股制度,並以員工分紅入股最為企業界所樂於採用。後我國漸次引入員工新股認購權、員工庫藏股等制度。惟隨著美國安隆公司等弊案之爆發,員工分紅入股制度所引發之經營階層參與員工分紅是否妥當、對公司盈餘之稀釋、財報資訊不實等問題,而有對員工分紅入股制之改善建議,如引進員工認股選擇權、限制性股票等制度。筆者由第二章起,先對我國員工獎酬制度做一概括介紹,再於以下各章分述與員工獎酬制度相關之各制度。於第三章介紹員工分紅入股制度及要件,並帶入員工分紅費用化制度之採行。於第四章介紹認股選擇權制度之意義及要件。於第五章介紹認股權憑證制度之意義及要件。於第六章介紹員工新股認購權制度之意義及其要件。於第七章介紹員工庫藏股制度,及其與員工認股選擇權制度結合後衍生之問題。於第八章介紹限制性股票制度,及其是否應引入我國。最後予以總結。筆者並認為,認股權憑證、限制性股票等制度,有助於我國企業於員工分紅採行費用化後仍得維持競爭力。而認股權憑證制度我國已有規範,至於限制性股票制度,則有待修法以引進。 non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