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憲法平等原則探討性別工作平等審查標準—兼論性別工作平等法之適用
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

 

  • 從憲法平等原則探討性別工作平等審查標準—兼論性別工作平等法之適用
  • 紀錄類型: 書目-語言資料,印刷品 : 單行本
    作者: 陳威龍,
    其他團體作者: 國立高雄大學
    出版地: [高雄市]
    出版者: 撰者;
    出版年: 2009[民98]
    面頁冊數: 107面圖、表 : 30公分;
    標題: 工作權
    標題: Discrimination
    電子資源: http://handle.ncl.edu.tw/11296/ndltd/48252441167119918944
    附註: 參考書目:面
    附註: 指導教授:簡玉聰
    摘要註: 基於我國憲法第7條揭示之平等原則,國家有義務平等對待人民,不能任意以差別待遇對待之。不僅如此,國家對於國民之間相互歧視行為亦應予以修正與制裁。性別工作平等法自2002年公布施行已歷7年,有關性別歧視之問題,雖獲逐步改善,然而在法律規定與實務運作間,仍然存在相當差異性,且相關配套措施未見健全,使得我國性別就業法制仍有值得檢討之處,諸如陪產假、留職育嬰假、生理假等,如何求得與企業界之平衡,皆為值得探討之處。本文擬就美國、瑞典等國家相關法制之探討,釐清我國性別工作平等法制審查之界限,並就我國現行制度適用情形加以觀察並提出修正之方向暨改善之重點,以落實憲法平等權關於「等者等之,不等則不等之」原則之具體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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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筆 • 頁數 1 •
 
310001861668 博碩士論文區(二樓) 不外借資料 學位論文 TH 008M/0019 380101 7550 2009 一般使用(Normal) 在架 0
310001861650 博碩士論文區(二樓) 不外借資料 學位論文 TH 008M/0019 380101 7550 2009 c.2 一般使用(Normal) 在架 0
  • 2 筆 • 頁數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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